根據省考辦要求,報考2005年4月份的自學考試的考生要在1月5日至1月20日期間進行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曾在往次報考采集過電子相片數據的考生不用再采集。廣州教育考試服務部受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委托負責此項工作,現公布廣州市考生電子相片數據采集點有關事項。
一、考生須知:
1、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的考生必須在廣州市參加考試的。
2、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原件并交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復印件,以便核對真實的身份。
3、考生可以到廣州市任何一間符合標準的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點辦理(見下表)。
4、考生在電子相片采集后的三天內,請登陸廣州招考網(www.gzzk.com.cn)核對相片是否正確。考生如有問題及咨詢,請撥打電子相片數據采集的客服電話:020-85530345、33004442。
5、按照市物價局的規定,每位考生的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費為6元/人次。
二、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點具體店名、電話、地址:
廣州市考生電子相片數據采集點服務承諾:
備注:1、上述采集點均為公開招標核定的攝像單位。
2、保證每個考生的相片符合廣州市考生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要求。
3、未經考生本人同意,考生的相片數據及相關資料不得另作他用。
廣州教育考試服務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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