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及六縣考生在2008年10月份和2009年4月份考試成績公布后,達到論文答辯條件的,可以到市招生考試院或六縣招生辦(自考辦)辦理申請論文答辯手續。時間:申請2009年上半年論文答辯的,在2008年11月30日以前申請。申請2009 年下半年論文答辯的,在2009年5月30日以前申請,逾期不辦理。辦理時請帶準考證、全部單科合格證和3張1寸相片。
考生申請論文答辯后,由主考院校通知考生有關論文答辯的具體事項。參加了院校溝通課程考試的考生,請到直接到有關院校自考辦申請論文答辯。
來源:柳州市招生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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