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將個人申請辦理自學考試畢業登記手續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必須完成參加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和考核且成績合格,才能申請辦理畢業登記。二、辦理日期:12月15日 ---12月20日:三、辦理地點: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
四、辦理畢業登記的考生必須親自前往,填寫《畢業生登記表》,未有相片數據的考生須進行電子攝像。1 、申請專科畢業的考生須準備《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當期考試和實踐考核成績合格,但未領取成績單及合格證的,經查核省考辦提供的數據成績合格者 ,可辦理畢業登記。2 、 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 ,還應提供專(本)科畢業證書和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復印件:( 1 )持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本)科畢業證書者,只需提供專(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并上交其復印件; ( 2 )持非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國民教育系列專(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由各辦理點代辦理學歷認定手續 ) 須出示畢業證書、學歷鑒定證明的原件,并上交其復印件;有特珠原因由考辦代辦專科畢業證書鑒定的,一并繳交鑒定費用(本省畢業證書 70 元,外省畢業證書 140 元)。3 、若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與本科階段所學專業不同,則須交專科段學習期間的成績表復印件(復印件應由檔案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五、 凡已辦理轉考、免考的考生,屆時上交有省自考辦批復意見的登記表。六 、廣東省學歷鑒定部地址:東風東路 723號。電話:37626990、3762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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