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10月份的自學考試的考生要于7月20日前進行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已進行過電子相片數據采集的考生不用再采集)現把相片數據采集的有關事項和作為廣州市考生電子相片數據采集點公布如下:
一、廣州市考生電子相片數據采集點服務承諾:
1、每個考生的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費用為¥6元/人。
2、未經考生本人同意,考生的相片數據及相關資料不得另作他用。
3、保證每個考生的相片符合廣州市考生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要求。
二、考生須知:
1、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的考生必須是在廣州市考試的。
2、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原件并交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復印件,以便核對真實的身份。
3、考生可以到廣州市任何一間符合標準的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點進行電子相片采集。
4、考生如有問題及咨詢,請撥打客服電話:020-85530345、33004442。
5、考生在電子相片采集后的三天內,請登陸廣州招考網(www.gzzk.com.cn)核對相片是否正確。
三、電子相片數據采集處理點具體店名、電話、地址:
廣州教育考試服務部
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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