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東 省 考 試 中 心粵考試中心[2001]48號
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各有關主考學校自學考試辦公室,各開放(公開)學院:
2002年1月我省自學考試定于12、13日兩天舉行,現公布本次考試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本次考試包括部份全國統考課程加考、小考教學班考試、開放(公開)學院省統考課程考試、面向農業部門、城鎮及農村開考的八個專業考試。二、本次全國統考課程加考只接受各專業舊生報考,考點設置原則上只設在地級市所在地。須在縣(或縣級市)一級設立考點的,市考辦應在7月25日前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省考試中心說明理由并提出申請,省考試中心在接到申請后將于8月10日前批復,書面報告逾期送達者,省考試中心將視為考點設在地級市所在地。三、小考數學班考試只接受小考專業教學班學員報考,凡未經我中心批準而自行增設新教學點、新考點的,各市考辦一律不予接納報考。四、開放(公開)學院省統考課程考試只接受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汕頭大學、湛江師范學院開放(公開)學院全日制教學班學員報考。專場設在有關普通高校內。五、面向農業部門、城鎮及農村開考的八個專業,只接受農業系統在職人員,鄉鎮及村干部、城鄉青年和有志從事農業工作的人員報考,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四。考場設在經省考委批準建立的鄉鎮服務站內。六、由于我省專業調整后的新考試計劃在2002年4月大考才開始執行,因此,為避免新舊課程頂替的問題,本次小考教學班、公開(開放)學院和面向農業部門、城鎮及農村開考各專業新生原則上只可報考本專業公共課。 七、各有關單位擬定的教學計劃與本次考試課程安排如有沖突,須嚴格按考試安排執行。八、本次考試考務考籍工作安排。(略)各市考辦應認真做好本次考試的有關工作,加強考場管理,抓好考風考紀;各開放(公開)學院、小考專業教學班辦班單位、鄉鎮服務站要教育考生遵守考場紀律,配合考試部門做好考試工作。
二OO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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