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證手續:
考生憑 ①準考證及復印件 ②身份證及復印件 ③單科合格證(缺少者須補辦證明) ④辦本科畢業者須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高校大專(含)以上畢業證書原件 ⑤辦郵政通信(中專)者須有高中畢業證書原件 ⑥實習或實踐性環節考核表(專業計劃中有要求者) ⑦護理、臨床、預防、中醫、中藥、藥學專業的實習合格證,及其它有關證明材料辦理畢業手續。
沒有通過論文答辯(即畢業考核)者,不在我市自考辦辦理論文答辯(即畢業考核)手續又未將“畢業考核登記表”轉入我市者,不能辦理本科畢業。
溝通課程不能拿到市自考辦辦理畢業手續,只能在所在院校辦理畢業手續。
經濟學(本科)非經濟管理類及經濟法學專業專科畢業生須考完規定的加考課程才能申辦畢業手續。經濟管理類所含專業詳見《廣西自學考試報考指南》60頁。
遺失或缺少單科合格證的,考試地點在外地及本市院校助考班的,考生需回原考試地自考辦復印該課程及格成績冊或該課程有成績頁面的試卷,加蓋所在地自考辦公章才能辦理畢業手續。
二、辦理時間:
2005年12月2 —3日。考生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辦理流程:①到一樓領表處領取“畢業申報表”“畢業生材料袋” 及“辦理自考畢業手續須知” ②填寫《畢業生材料袋》。③抄寫或復印一份“畢業申報表”于12月11 –12日拿來與《畢業生登記表》校對。④在一樓指定的專業接收處交驗單科合格證及有關材料(沒有12位準考證號的考生先到二樓進行電子照相)。
單科合格證只交該專業畢業所需的指定課程的單科合格證,若經轉專業后有多余的單科合格證者請自行妥善保管。
三、領取檔案袋、畢業生登記表:12 月11 —12 日考生憑《準考證》復印件、身份證領取檔案袋和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表分本科、專科、中專三種請注意核對),考生須當場對《畢業生登記表》的打印內容逐項目逐字進行校對,若發現有錯請在錯處標明更正的文字交回自考辦修改重新打印新表,然后才填寫有關內容。交辦證費35元。
《畢業生登記表》的校對責任由考生負責,考生必須認真對待該項工作,否則會耽誤辦理畢業。
四、填寫《畢業生登記表》
1、考生要用鋼筆認真如實地填寫《畢業生登記表》的有關欄目,“個人履歷”欄從小學填到填表的當年當月,時間不能間斷,起止時間不多于7行:“單位(院系)意見”欄交考生所在單位(在職考生交所在單位;城鎮待業人員交街道辦事處或住址所在單位;農民交所在鄉政府;全脫產學習考生交所在院校)填寫,主要寫上對考生思想品德、工作、學習具體的鑒定內容,不能留空,并蓋單位行政公章或人事科、處的公章。
2、“籍貫”欄填寫應有××省××市(或××縣)。
3、《畢業生登記表》不得使用復印件,不得涂改,貼補,須保持平整嚴禁皺折、污損,否則會耽誤辦理畢業手續。
五、填寫檔案袋面
1、除“序號”欄留空,其余由考生填寫。
2、在“——地區(市)”欄統一寫上“南寧市”。
3、將《畢業生登記表》中的“畢業證號”填到檔案袋面相應欄目中。
六、交檔案材料
①12 月16 —17 日考生將《畢業生登記表》、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原件(辦本科畢業者交)、高中畢業證書原件〔辦郵政通信(中專)者交〕及有關材料交我院自考辦驗收,其余時間不收表。18 日市自考辦將考生檔案上交廣西招生考試院和主考院校審批。
②辦中專畢業證者交二張一寸、一張二寸近期黑白同底免冠正面相片。
七、領取畢業證
2006年1 月24 —25 日考生憑繳費收據及身份證到我院領取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領回后速交單位存入人事檔案,需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檔案的由在“單位(院系)意見”欄上蓋章的單位通過機要渠道將檔案寄到人才交流中心進行托管,嚴禁私自拆封和保存檔案。(委托他人代領須出示考生本人和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
公安管理專業畢業證由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負責發放,領證的具體事宜請考生與該校聯系。
八、關于更改姓名信息
考生已經正式更改本人姓名又沒有及時到市自考辦辦理更改姓名信息手續的,必須在辦理自考畢業手續上半年三月份前,下半年九月份前到市自考辦辦理更改姓名信息手續。交驗畢業材料時需出具派出所證明,證明中須注明改名的時間,還需提供戶口本姓名變更登記頁復印件,交市自考辦上報廣西招生考試院核查。辦理畢業手續期間不受理更改姓名信息工作,考生可在辦理完更改姓名工作后隨下一期辦理畢業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有關規定推遲辦理畢業手續:
1、考試期間曾作弊或違紀被通報的。
2、在規定時間內不到自考辦辦理畢業手續的,不按規定時間上交檔案材料的。
3、在辦理畢業手續前未辦妥轉考、借考、轉專業和免考手續的,未考完規定課程的。
4、其它原因屬考生本人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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