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一種新的教育形式,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命題工作是自學考試質量保證體系的核心環節,為了做好《高等數學(工本)》等課程全國統一命題工作,特制定《高等數學(工本)》等七門課程考試說明如下:
一、《高等數學(工本)》考試說明
(一)課程性質與要求
1、課程性質
高等數學(工本)是工科各專業本科段自學考試計劃中一門重要的基礎理論課,它是為滿足我國對工程技術人才的培養要求而設置的,本課程面向自學考試中對數學要求較高的本科專業的實際需要,擔負著為考生提供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所必須的數學基礎的任務,本課程又是一門重要的素質培養課程,通過學習,考生在邏輯推理能力、運算能力以及運用數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方面將得到進一步的培養和提高。
2、課程要求
本課程是在高等數學(工專)課程的基礎上設置的,它包括向量代數與空間解析幾何、多元函數微分學、重積分、曲線積分和曲面積分、常微分方程以及無窮級數等內容。
本課程重點要求的內容為:多元函數微分學和積分學的有關概念、計算及簡單應用;線性微分方程的求解及簡單應用;冪級數的概念、性質及函數展開成冪級數等。
要求考生在自學過程中認真閱讀指定的教材,獨立完成足夠數量的習題,切實掌握上述這些內容中所包括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運算,會用所學知識解決某些簡單的實際問題,為學習后續課程打好必要的基礎。
(二)考試內容
本課程的考試內容以課程考試大綱為依據。其內容詳見2006年1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布的《高等數學(工本)自學試大綱》。
(三)命題原則
1.命題標準
堅持質量標準,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試合格者能達到一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階段同課程的結業水平,并體現自學考試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特點。在題量上保證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夠在規定的考核時間內完成全部試題的回答,并有一定的時間檢查答卷。
2.考試依據和范圍
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2006年1月頒布的《高等數學(工本)自學考試大綱》為考試依據,以《高等數學(工本)(陳兆斗、高瑞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教材為命題范圍。試題、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按教材的內容及符號來編制。
(四)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
本課程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方式,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評分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線。
2.試卷內容結構
試卷內容不超出教材范圍,其中本課程重點要求的內容分數占60分左右。
3.試卷能力結構
本課程試卷考核的能力層次結構比例為:
識記:領會:簡單應用:綜合應用約為20:30:30:20
4.試卷難度結構
本課程試卷難度結構比例為:
易:較易:較難:難約為20:40:30:10
5.試卷題型結構
選擇題與非選擇題的比例為15:85.題型分為:單項選擇題、填空題、計算題和綜合題。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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