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學校、助學單位:
根據我省社會需求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以及部分專業在籍在考人數情況,經與有關主考學校商定,從2014年10月起,對英語翻譯等22個專業暫時停止受理新生報名,從2016年起暫時停止考試。停考專業將根據社會需求及生源情況再行制訂開考計劃。現就停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0月自考報名起,26個停考專業不再接納新生報名。為有利于考生安排考試課程,2014年10月左右將一次公布2015年上下半年專業考試計劃,有關助學單位和考生應妥善組織和安排好有關課程的考試。
二、參加停考專業考試的考生,如遇有該專業的獨有課程,與其它尚未停考的專業的課程同一時間考試時,可先選考獨有課程,尚未停考的專業的課程,可在該專業停考后再考,符合畢業條件時仍可辦理停考專業畢業證書。
三、停考后,尚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參照停考專業考試計劃,向其它開考省份借考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等于或大于原計劃的課程,待合格課程門數及總學分達到停考專業畢業標準后,可按規定程序申辦停考專業畢業證書。
四、通過借考后仍不能畢業的,如果已取得停考專業8門(含8門,政治理論課、外語除外)以上課程合格成績者,可在省內所有開考專業中選擇參加學分數不低于未合格課程學分數的課程考試,待取得停考專業規定的課程門數和學分數后,可申辦停考專業畢業證書。
五、如在停考后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考生,可自愿轉考其它開考專業,其停考專業已合格的課程可頂替新轉考專業的相關課程。
六、停考專業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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