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標準和原則
1、考試標準
考試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專業、同層次、同課程的專業結業水平,并體現自學考試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特點,在題量上保證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夠在規定的考核時間內完成全部試題的回答,并有適當的時間檢查答案。
2、考試依據和范圍
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布的《法理學自學考試大綱》為依據,以《法理學》(周旺生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教材為命題范圍。試題的答案及評分參考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關提法來編制。
3、知識與能力的關系
法理學是以研究法的一般理論為對象的一門法學分支學科,因此,學好法理學需要考生具備一些相關知識,如哲學、歷史以及主要部門法知識等。學習法理學要注重對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理論的理解和掌握,注意教學大綱中有關知識、理解、領會等知識點,把基本的知識和理論轉化為理解和對實際現象的分析能力。考試既測試考生的基本概念、知識和理論的掌握程度,又測試分析問題的能力。
4、重點與覆蓋面的關系
試題覆蓋到章,重點章節的分值比例較大,一般章節的分值比例適當。單章考核分數最高不超過20%.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
本課程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方式,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評分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線。
2、試卷內容結構
重點考核的章節(試題的分數比例不低于60%)是:
第1、2、3、4、5、8、9、10、12、13、14、15章為重點章節,其比例不低于60%.
一般考核章節:第6、7、11、16、17、18、19、20、21章。
不考章節:無
3、試卷能力結構
本課程試卷考核的能力層次結構比例約為:
識記:領會:應用=40:35:25
4、試卷難度結構
本課程試卷考核的難度結構比例約為:
較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難:較難=30:40:20:10
5、試卷題型結構及分值
單項選擇題(30分),多項選擇題(10分),判斷說明題(20分),簡答題(20分),論述題(20分)。
6、本門課程有無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攜帶的工具)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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