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從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湖北省自考律師專業 (基礎科段、本科段)從今年起不再接納新生報考。
根據全國考委 《關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的通知》的文件,結合湖北省實際情況,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2014年起不再接納新生報考,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該專業課程考試,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
律師專業在籍考生,可選擇參加法律專業繼續學習,達到法律專業畢業條件的,可申請按照法律專業畢業。律師專業在籍考生,如選擇按照律師專業畢業,原取得合格成績的律師專業課程繼續有效,尚未完成的律師專業課程自2015年起須按照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考試,并用取得合格成績的法律專業課程頂替律師專業尚未完成的課程。同時考生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達到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規定的畢業條件。自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尚未畢業的律師專業考生一律只能選擇法律等其它專業學習考試。考生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在申請畢業時不得重復使用。有關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停考課程表可參考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