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應按當地自考辦(或委托部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考試安排通知單”,并持準考證、身份證和考試安排通知單參加考試。
2、參加考試的考生和組織考試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紀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3、考試成績由市、州、縣自考辦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考試合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日期內,持準考證到當地自考辦指定地點領取課程合格證書。
4、申請轉(免)考的考生請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轉(免)考登記表兩張、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或畢業證書等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向當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然后由各地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審核手續。集中辦理轉(免)考手續時間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辦理地點:武昌友誼大道學院路12號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沙湖考試基地(湖北大學旁)。
5、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相關實踐性環節考核合格者請于每年5月26日-6月4日、11月26日-12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畢業生注冊申報,信息現場確認時間詳見當地自考辦的通知。
6、自學考試咨詢工作由各地自考辦和行業委托部門負責,也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查詢有關信息。
來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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