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加入外國籍或取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創業、工作取得的合法人民幣收入,可以憑以下證明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 (一)本人申請; (二)個人工作證明及復印件; (三)本人有效護照及復印件;已取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還需提供國外長期(永久)居留證明及復印件; (四)完稅憑證及復印件; (五)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如攜帶出境,購匯時需向銀行申請辦理《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并出示此證。 取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在中關村科技園區內取得的人民幣投資收益,可以憑以下證明材料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 (一)購匯申請; (二)企業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三)本人有效護照及復印件,已取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還需提供國外長期(永久)居留證明及復印件; (四)完稅證明及復印件; (五)稅務申報單及復印件(享受減免稅待遇的企業應提供當地稅務管理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 (六)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投資企業的本年度利潤或股息、紅利情況的審計報告及復印件; (七)投資企業的董事會關于利潤或股息、紅利分配的決議及復印件; (八)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及復印件; (九)《外匯登記證》及復印件; (十)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在國家認可的科研教學機構工作的留學人員因工作需要,需從境外進口的科研、教學用品,由其所在單位向北京海關申請,經批準可以免稅進口,所需外匯憑規定的有效證明和商業單據,報外匯管理部門批準,向外匯指定銀行購買。 留學人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學習、進修、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一年以上,畢業后一年內持中國護照來京定居工作的,可在畢業后首次入境半年內提供以下材料申請購買免稅國產小轎車一輛,并計一件指標: (一)申請人護照;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三)本人戶口本及身份證; (四)畢(結)業證書正本及復印件;進修、研究人員提供外方證明; (五)《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并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六)入境時填寫了《旅客行李申報單》的,應在申請購車時同時出示。 留學人員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照《北京市技術創新、創業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四種支持方式,即無償撥款、融資擔保、貸款貼息和匹配資金,向市科委申請使用創新、創業資金,也可向市科委申請推薦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留學人員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取得銀行的貸款承諾后,可向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申請貸款擔保。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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