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我省新增專業課程開考的實際情況,需要對已公布的《關于公布2011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安排的通知》(吉考辦字[2010]49號文)進行補充,現印發給你們,請在組織考生報考時將此表與49號文件同時公布,并按此通知認真做好各項考試工作。
附件:2011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補充課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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