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學考試(招生)辦公室、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統一安排,我省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定于10月27日至28日進行,現將做好此次考試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報名報考時間定于8月20日至9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請各地和有關院校務必將準確無誤的報名報考數據于9月20日前報送省考辦微機管理科,數據上報后不得更改。
二、報名報考條件、地點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宗教信仰、財產狀況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職高專、二學歷考試報名報考資格僅限于已開設高職高專、二學歷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在籍學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考生和未攝像的考生必須本人持有效證件(包括:①居民身份證;②軍警人員證件;③未成年人的戶口薄;④因居民身份證丟失,要有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身份證號碼證明)、已攝像的考生持準考證到所在縣(市、區)招考辦辦理報名報考手續。
三、收費標準:
每人每科交考試費30元。
四、工作要求:
1、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加強國家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從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的高度,正確處理和積極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與保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質量的關系,切實加強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的領導,采取措施,在依法治考上下工夫。努力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維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良好的社會聲譽,確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要特別重視和加強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到萬無一失,確保考試安全。要從政治大局出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抓好各項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的落實,加強試卷保密室建設,認真檢查試卷存放情況,嚴密交接手續。各級考辦領導、各院校相關負責人必須對試卷到達本單位后的安全保密工作負總責。
3、要注意加強考試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認真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強化監考人員的培訓和考核。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鼓勵監考人員認真履行監考職責。要統一要求考試工作人員簽訂誠信承諾書,依法施考。從加強自考隊伍建設入手,嚴密制度,規范管理,嚴肅紀律,防止考試工作人員違紀作弊。
4、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重視加強考生的考前教育。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使考生明確哪些行為是違規的,如果違規將受到怎樣的處理,做到宣傳教育在前,懲戒在后,促進考生遵紀守法,誠信考試。
5、要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執行教育部關于《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規范程序,當面告知考生、當場依法處理違規考生。對偏遠且管理薄弱的縣(市、區)、院校和考生違規相對較多的專業要加大檢查、巡視的力度。要繼續嚴查替考和利用現代通訊工具作弊的違規行為,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有組織的集體舞弊行為。
五、有關時間要求:
1、試卷押運到達時間為10月25日,由公安部門負責武裝押送到各縣(市、區)公安局保密室。長春市自考辦應派人于10月25日上午8點到吉林省教育印刷廠(長清公路7.7公里處)清點試題,試題由長春市公安局負責武裝押運至長春市公安局保密室。各地在試卷的交接、保管及押運工作中實行“屬地負責制”,要與當地公安部門密切配合,確保各個環節萬無一失。各地和有關院校收到試卷后應立即清點,如有差錯,請及時報告省考辦考試科(電話:0431—84658734、84658704)。
2、考生違規名單上報時間為考試結束后一周內。以電子版格式報送省考辦微機管理科。
3、交接試卷的時間為10月30日上午8:30,請各地和有關院校的考務管理人員佩帶工作證到長春理工大學體育館與各評卷院校交接試卷。交接試卷要明確責任,互相簽字,具體交接清單可在省自考網站“下載中心” 下載。
六、考試項目綜合管理平臺:
為了做好省考辦承辦的各項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考試項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系統資源,省考辦開發了一套適合各類考試項目的數字化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以實現省考辦和各級考試機構的業務交換,信息發布,工作部署等考試管理工作。近一段時間要做好考試項目管理平臺三期的培訓、應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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