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自學考試辦公室: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于二OO七年十月起按新的開考計劃安排考試課程考試,舊計劃同時不再使用。針對《吉考辦字[2007]號文件》中新舊專業考試計劃規定不夠全面和完善,不便于操作等具體情況,為使專業調整工作有統一的遵循,現重新公布新舊專業計劃對照表。原“專業調整實施方案”內容與本文不符之處,以本文件規定為準。
鑒于新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排課時間起于2007年10月,過渡期至2008年12月,故過渡期間篩選畢業生可以新舊專業考試計劃并行的方式進行,即只要滿足新(舊)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門數一種情況即可辦理畢業證書。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名稱及代碼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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