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學類專業自學考試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考辦“關于轉發《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考委辦[2002]66號)文件規定,醫學類專業自學考試考生應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根據自學考試相關規定,我省對中醫學專業(本科段)、中醫學專業(專科)、醫學檢驗專業(專科)、預防醫學專業(專科)四個專業共組織了六次加考。經請示全國考辦,十月自學考試之后吉林省自學考試將不再組織四個專業的考試工作,請主考學校、各助學機構、上述四個專業的考生周知。特此公告。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0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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