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加入WTO后我國市場經濟飛速發展對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需要,拓寬和增強普通高校本科學生畢業后的就業渠道及對社會的適應性,吉林省試對有條件的普通高校開設二學歷教育自學考試。
在試點期間注意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一、報考條件
凡本校在籍本科學生均可報名參加考試。考生資格由學校考核認定。
二、學歷層次與規格
所有考業均為本科,開考按教育部自學考試專業目錄與考業基本規范要求進行設置,采用學分制。
三、考試組識及學籍管理
考試的組織及考生學籍由學校成人教育部門設專門機構專人負責管理。具體辦法參照吉考委字[1999]10號文中有關自學考試考務及考籍管理辦法執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四、命題及評卷
命題及評卷工作由省自考辦負責組織進行。
五、免考條件
免考條件參照吉考辦字[2001]12號文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免考手續可在校內辦理。
六、資格認證及學位授予
凡學完所選專業規定的考試課程,考試成績及格,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成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本科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其學歷。
凡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參加國家成人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國務院授權的各高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七、收費標準
各項收費標準均按現行自學考試各項收費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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