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凡各門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各專業必須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范計劃完成全部考試課程),實踐考核合格(無實踐考核科目除外)而即將畢業的考生須填寫《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一式三份(復印件無效),表格于2014年5月21日—30日在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一樓自考教材服務部購買。
二、考生填寫表格一定要書寫規范,字體工整,表中不留空白,并加蓋單位印章。表格中“最后學歷”一欄里須填寫取得本次畢業證前的學歷(高中、中專、大專或本科)。表格中身份證號一欄里一定將身份證號填寫準確,無身份證的考生不能辦理畢業證。在表格的報考欄里一定要填寫清楚準考證號(12位),無12位準考證號的考生無法辦理畢業證。
三、即將畢業的自考本科畢業生在交表期間還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址:http://www.chsi.com.cn)上驗印自己的專科學歷,并且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報告》(含二維驗證碼)交省自考辦備查。本科畢業生提供的專科畢業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報告》一定要真實有效,否則對可能出現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對有疑問的學歷證書,考生須到 “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及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定。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歷證書查詢結果通知》(以下簡稱《學歷認定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外,還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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