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1.凡熱愛祖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且具有本省正式戶籍的公民,不受年齡、職業、學歷的限制,均可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在外地長期工作或居住的人員(含外省在我省長期工作的人員),也可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2.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或備案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可填寫報考本科段資格審批表,申請直接報考本科段。
自學考生專、本科段可同時兼報,但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先獲取專科畢業證書。
考生報考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考核所涉課程的理論考試必須全部合格。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須在理論考試全部合格后才能報考。
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選擇報考專業。對某些行業性較強的專業(如公安管理、郵電管理工程(本)、醫學類專業等)將根據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限制報考對象。
二、報名手續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所在地考辦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為:上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當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區可適當調整報名時間)。部分委托開考專業的報名工作,應于報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考生須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方能辦理報名手續,部隊考生需持有軍官證、士兵證。
考生報名時需按規定填涂報名卡。
填涂報名卡的要求:
①填涂要工整、準確,否則無效;
②填涂需用2B鉛筆將所選擇項的方格涂滿涂黑,黑度需蓋住框內數字和空白;
③漢字和阿拉伯數字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
④修改時,需用塑料橡皮擦除干凈;保持光電閱讀卡整潔,不要折疊破損等。
首次報名的新考生報名時由當地考辦統一組織攝像,或根據當地考辦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張(用于準考證)。
考生報名時需按課程交納報名費和考試費。
新考生報名后即發給準考證,并用至畢業(全省統一換證除外)。準考證由考辦統一打印,手寫的無效。每次考試另發考試通知書,考試時不得缺少。
三、本科段報考資格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報考對口專業的本科段。報考非對口專業的本科段,需加考基礎科段或相同專科中的部分課程,具體如下:
①漢語言文學專業
漢語言文學(中文)、新聞、文秘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其他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現代漢語"、"寫作"兩門課程。
②英語專業
英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外貿英語、旅游英語等英語類專業(英語課程須達到60%以上)專科畢業生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其他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科段,需加考:"綜合英語(二)"、"聽力"、"口語"三門課程。
③經濟管理專業
經濟學類各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非經濟學類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基礎會計學"、"西方經濟學概論"、"貨幣銀行學"三門課程。
④機電一體化工程專業
(a)根據新的考試計劃要求,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和電氣工程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其它工科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工程力學"、"機械設計基礎"和"電工技術基礎"三門課程。非工科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除加考以上三門外,還需加考"高等數學"。
(b)非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和電氣工程專業本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可以免考已學過課程名稱和學分數相同的公共基礎課程。
⑤法律專業
法律類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非法律類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法學基礎理論"、"刑法學"、"民法學"三門課程。
⑥會計學專業
會計學專業專科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1-3門課程,具體如下:
(a)各類高校會計學專業的專科畢業生需加考:"政治經濟學(經濟類)"一門課程;
(b)各類高校和自學考試非會計學專業的經濟學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財務會計"、"成本會計"兩門課程;
(c)非經濟學類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政治經濟學(經濟類)"、"財務會計"、"成本會計"三門課程。
⑦工業工程專業
各類高校工科、理科和經濟管理類專業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⑧新聞學專業
新聞、廣告、中文、文秘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其他文科專業(如歷史、哲學、法律、外語、財經等)的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新聞學概論"和"新聞采編與寫作(1)"兩門課程;理工農醫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新聞學概論"、"新聞采編與寫作(1)"、"中國新聞事業史"、"中國現代文學史"四門課程。
⑨化學工程專業
各類高校各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⑩計算機及應用專業
(a)計算機及應用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電子類非計算機及應用專業(如電子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供用電技術、工業電氣自動化技術等)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兩門課程;
(c)工科類非電子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電路"三門課程;
(d)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電路"、"微機及其應用"、"計算方法"五門課程。
(11)行政管理專業
(a)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市場管理、鄉鎮管理、后勤管理五個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除上述專業外,人文、社會科學類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政治學原理"、"行政管理學"、"行政法學"三門課程。
(c)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政治學原理"、"行政管理學"、"行政法學"、"組織行為學(管理心理學)"、"普通邏輯"五門課程。
(12)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
(a)本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電工類非本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需加考:"電力系統基礎"課程。
(c)工科非電工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需加考:"電工原理"、"電機學"與"電力系統基礎"三門課程。
(13)計算機科學教育專業
(a)計算機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b)電子類非計算機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需加考:"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兩門課程;
(c)工科非電子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需加考:"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電路"三門課程;
(d)其它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需加考:"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電路"、"微機及其應用"四門課程。
(14)會計學教育專業
(a)財經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非財經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的,需加考:"政治經濟學(經濟類)"、"財務管理學"、"財務會計"、"成本會計"四門課程。
(15)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教育專業
(a)機械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非機械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機械制圖"、"材料力學"、"機械原理與機械零件"三門課程。
(16)經濟學專業
(a)經濟管理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非經濟管理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時,需加考:"經濟法概論"、"社會經濟統計學原理"、"財政學"、"貨幣銀行學"和"基礎會計學"五門課程。
(17)郵電管理工程專業
(a)管理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非管理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管理學原理"、"經濟法概論"二門課程。
(18)計算機通信工程專業
(a)電子類通信技術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電子類非通信技術專業和計算機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信號與系統"、"通信技術基礎"或"數字通信原理"二門課程;
(c)理工科類非電子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需加考:"信號與系統"、"通信技術基礎"或"數字通信原理"、"非線性電子電路"三門課程。
(19)公安管理專業
(a)本專業只允許在職公安干警、武裝警察報考;
(b)公安管理和刑事偵察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c)法學類、公安學類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刑法學"、"公安學基礎理論"二門課程;
(d)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憲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公安基礎理論"和"公安管理學"五門課程。
(20)律師專業
(a)法學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非法學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和"民事訴論法學"五門課程。
(21)建筑工程專業
(a)建筑工程專業或房屋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非上述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結構力學"、"房屋建筑學"和"鋼筋混凝土及磚石結構"三門課程。
(22)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
(a)機械工程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b)動力工程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機械制造技術"和"數控技術及應用"二門課程;
(c)工科類其它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需加考:"機械制造技術"、"機械制圖"、"數控技術及應用"三門課程。
(23)護理學專業
護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可以報考本科段
(24)市場營銷學專業
(a)市場營銷學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
(b)經濟管理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科段,需加考:"市場營銷學"、"市場預測與決策"、"推銷技巧與商務談判"三門課程。
(c)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科段,需加考:"政治經濟學(經濟類)"、"基礎會計學"、"市場預測與決策"、"推銷技巧與商務談判"五門課程。
(25)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
(a)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
(b)工科與管理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科段,需加考"管理信息系統"一門課程。
(c)其他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科段,需加考"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原理"、"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三門課程。
(26)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
(a)社會管理、公共關系、社會學、社會工作、人口學等社會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段
(b)非社會學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本科段,需加考"社會學概論"、"社會調查理論與方法"、"社會工作概論"三門課程。
(2)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報考本科段,在辦理報考資格的審批手續時,需填寫"本科報考資格審批表",并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凡經管、法律、會計等考試計劃調整過的專業的畢業生,在審批時還需出具專科段的成績證明(由市考辦出具)。
(3)各類高校的專科畢業生報考本科段,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本科報考資格審批表",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成績證明。成績證明需將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或成績卡)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學校(或教務處)公章;或者從本人的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其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4)凡需要加考課程的考生,應在相應專業的專科段報名并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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