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份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已確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報名時間:全市統一安排在2013年3月1—5日,新考生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含軍人、武警人員證件),未成年人憑戶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自考機構及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填寫《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拍攝數碼相片,辦理《準考證》。續考生持《準考證》去當地自考機構報名即可,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自考機構。
2、考試時間:本次報名的自考生將2013年在10月19日—20日參加考試。
3、新開專業。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加快復合實用型人才的培養,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決定在我省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業(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和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考試(簡稱:KSSME),浙江工業大學擔任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專業的主考學校,在省自考委的領導下參與命題、評卷等工作,負責實踐環節培訓考核和畢業審核,并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另外,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考試執行全國統一計劃,按全國統一安排的時間,在每年5月和11月舉行,首次考試時間由我省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公布。其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浙江教育考試服務中心負責。根據全國自考委的規定,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課程考試的合格成績,可在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業中頂替相應課程的學分;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專業課程考試成績不能頂替證書課程成績。
4、基于核心課程的大選修制。為方便考生報名對有關專業計劃的變化說明如下:
(1)根據浙考委[2010]3號、浙考委[2012]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浙江省目前開考的127個專業(66個專科、61個專科起點本科)實行基于核心課程的大選修制,大選修制的基本內容:1)每個專業的專業計劃(包括課程設置)仍按現已公布的執行,但課程結構由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實踐性環節四類調整為公共基礎課程、核心課程和選修課程三類,在核心課程和選修課程中包括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公共基礎課程包含思想理論課和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方面的基礎課程;思想理論課按照全國考委的有關規定設置。核心課程是指實現本專業培養目標所必需的主干課程,包含本專業主要專業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2)公共基礎課程和核心課程為必修課程,考生必須按要求學習和考試。對選修課程,考生既可在本專業考試計劃推薦的選修課程中按學分要求選修,也可以在我省自學考試開考的同層次專業中選修。考生修完公共基礎課程、核心課程和選修課程,通過考試達到規定學分的要求,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的考生,發給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相關規定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2)根據教育部畢業生電子注冊的需要,調整9個專業的專業名稱或專業代碼:1)原“4050405裝潢設計”專業名稱調整為“室內設計”,專業代碼不變;2)原“1020213財務管理”專業名稱調整為“企業財務管理”,專業代碼不變;3)原“1050402服裝藝術設計”專業代碼調整為“1050419”,專業名稱不變;4)原“1050406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代碼調整為“1050433”,專業名稱不變;5)原“1999980思想政治教育”專業代碼調整為“1040202”,專業名稱不變;6)原“1999981數學教育”專業代碼調整為“1070102”,專業名稱不變;7)原“1999982教育管理”專業代碼調整為“1040107”,專業名稱不變;8)原“1999983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代碼調整為“1050113”,專業名稱不變;9)原“1999984英語教育”專業代碼調整為“1050206”,專業名稱不變。
(3)為整合課程資源,調整思想政治教育、數學教育、教育管理、漢語言文學教育、英語教育5個專科起點本科專業若干課程的課程代碼,具體詳見各專業計劃。四、根據主考學校和廣大考生的要求,對我省停考的24個專業計劃實行基于核心課程的大選修制(具體專業計劃詳見停考專業計劃),考生達到專業計劃要求,仍可申請畢業。
5、網上助學。自學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可以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咨詢,所有課程學習上的問題,省教育考試院均會安排主考學校專業教師進行答疑。另外,根據我省實際,已開通浙江省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平臺(簡稱“網絡助學平臺”)。網絡助學平將向我省自考生提供網絡教育資源。(詳見浙江教育考試網自學考試、社會考試最新動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建立自學考試網絡助學平臺的通知浙教試院[2010]46號”)等。該網絡助學平臺,在舟山有二個點,分別是浙江海洋學院(接納在校生為主),聯系電話:8180296王老師。舟山廣播電視大學、舟山蓉浦學院(接納社會考生為主),聯系電話:2055950錢老師。
6、教材供應。為保證學習和考試質量,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自考生,不要在一些小書店里購買盜版的自考書籍。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實行預訂學習媒體的教材供應方式,考生在本次報名時切記勿忘預訂教材,否則,將無法滿足考生的購書需求(報名時暫收教材預訂費,領書時根據書價多還少補)。對已改版的自學考試的部分教材,請考生上浙江教育考試網查閱改版教材目錄。
7、實踐考核報名。實踐考核的考試報名與理論課程的考試報名同步進行(理論課程報名費48元/課,實踐考核報名費10元/次),請考生切勿遺忘(實踐考核沒有補報名的機會)。實踐考核的時間,由各主考學校直接通知考生或在“浙江教育考試網”(含各專業主考學校網)公告,請考生注意查看。
8、辦理免考、轉考。本次報名時還可以辦理自學考試免考、轉考(指外省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入我市或我市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往外省)手續。(1)自2008年下半年起,有關公共基礎課程的“免考規定”及“專業考試計劃”已作調整,請考生詳細查閱“浙江教育考試網”上公布的有關規定。(2)外省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入的條件: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以上課程合格成績,且已從“浙江教育考試網”查實“課程檔案轉入編號”后,方可憑轉出省的《轉考介紹信》、身份證和“檔案轉入編號”辦理轉入手續;轉入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五門合格課程、本科不少于四門合格課程(不含綜合性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方可在我省辦理畢業申請(不準備在我省申請畢業的外省考生,請不要辦理課程轉入手續);外省轉入的考生,一律執行我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及課程頂替政策;綜合性實踐環節考核的合格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綜合作業)不能轉入。(3)需要將自學考試合格課程轉往外省的考生,憑身份證、課程合格證、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
9、鄉鎮自試工作站。報名期間,各鄉鎮自學考試工作站(聯絡站)(地點一般設在各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也接納考生咨詢和報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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