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15日兩天,是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日子,走進考場的考生中,有一個特殊的群體———來自連云港監獄的104名服刑人員。這些服刑人員把刑期變“學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知識和技能,為回歸社會后就業打下堅實基礎。
監獄積極鼓勵 犯人自考通過可“加分”
“這兩天,他們參加的考試科目包括《法律》、《餐飲管理》、《計算機及應用》、《房屋建筑工程》4個專業的21門課程。”昨天下午,連云港監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服刑人員為參加這次自學考試已經準備了很長時間,絕不是“走過場”。
據了解,經連云港監獄積極爭取,2009年上半年江蘇省、連云港市自學考試委員會在該監獄內設立了高等教育“自考點”。為加強服刑人員自學考試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社會化建設,監獄制定了《服刑人員自學考試獎勵考核辦法》,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格一門加獎勵分5分。該監獄教育改造科在教學樓定期舉辦“自考”補習班,明確民警專人負責教育管理,有序組織服刑人員在每次考試前一個月進行脫產復習,并邀請灌云縣自學考試辦公室的教師來監獄舉辦專題輔導講座等,積極鼓勵廣大服刑人員參加自學考試。
把刑期變“學期” 學知識 回歸社會更好自立
2007年3月,正在蘇北某市交通技師學院讀大一的鹽城人郭某,因伙同他人故意傷害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至此中斷學業。郭某入獄后,連云港監獄十一監區民警針對郭某的特長和愛好,動員他報名參加了高等教育《計算機及應用》專業的自學考試,監區長、教導員以及小組分管民警還時常給郭某“開小灶”進行個別輔導。
郭某則將刑期當“學期”,抓住空閑時間讀書學習,兩年就通過了“電子技術基礎”、“操作系統概論”、“計算機應用技術”等6門單科結業考試。再通過6門考試,郭某就可以獲得《計算機及應用》大專文憑。談及此事,郭某深有感觸地說:“本以為這輩子就這樣完了,沒想到監獄讓我圓了大學夢,將來回歸社會更好自立。”
據了解,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規定參加自學考試。而在監獄服刑的人員,只要自愿,也可以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連云港監獄堅持“把刑期變學期,用知識促新生”的教育改造理念,把在服刑人員中開展高教自學教育作為深化教育改造重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據統計,連云港監獄高等教育“自考點”設立以來,該監獄累計已有63名服刑人員通過了92門單科結業考試。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