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愛福斯公司和北京京城留學服務公司達成口頭約定,前者負責安排中國中學生去德國留學,后者負責宣傳招生、代收學費,當后者按照約定將9名學生學費收齊匯到德國后,對方并沒有將這些學生安排到德國留學,而且沒有退還學費。昨天,市一中院判決愛福斯公司退還9名學生的學費8332.68歐元及相應利息。
2001年2月26日,張先生的兒子按照北京京城留學服務公司宣傳的招生要求,和其他8名同學填寫了愛福斯公司寄來的大學前德語強化課程申請表。愛福斯公司收到填好的表格后,要求9人分別電匯學費7600歐元或相應的美元,其中包括中國銀行約3%的匯費。同年3月17日,京城留學服務公司與9名學生簽訂《赴德留學委托協議書》,為學生們辦理赴愛福斯公司處學習。此后,學生們交納了全部學費。6個月后,愛福斯公司告知9名同學被拒簽。張先生說,這時他才知道按照德國的政策,高中生根本就不能去德國留學,但此前沒人告訴他。被拒簽后,孩子不能去留學,學費也沒有全退,張先生一邊在石家莊和北京之間為退費問題奔走,一邊為孩子安排出路。直到去年,他才把孩子送到加拿大留學。
為了給學生們要回學費,京城留學服務公司以違約為由將德國愛福斯公司告上市一中院。一中院查明,京城留學服務公司在9名學生交納了學費后,按照其與愛福斯公司的約定,在扣除每人1000歐元作為傭金后,將9名學生每人6600歐元的學費匯給愛福斯公司,后來9名學生的簽證被德國政府拒簽,愛福斯公司只退款51067.32歐元,還有8332.68歐元未退。昨天上午,一中院判決愛福斯公司退還8332.68歐元及利息。
主審法官介紹說,根據諸多案例分析,以下四種方法或許可以避開“留學陷阱”:一是嚴格考察留學中介機構的資質,驗證其合法性和實力;二是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不能輕信廣告宣傳;三是通過多種渠道全面了解國外學校的資質、信譽等情況;四是審慎簽訂出國留學合同或協議,謹防合同陷阱,一旦發生糾紛可以通過有效合同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作者:謝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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