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留學人員專項基金管理實施細則》(簡稱《細則》)近日正式出臺。《細則》中基金扶持和資助標準規定,取得博士學位以上的留學人員在莞可享受相當于我國院士補貼的30萬元安家補貼,同時還享受除工資外每月5000元的津貼。從事科研項目的,一次性可啟動科研經費15萬~20萬元。該規定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細則》中,對于扶持和資助在莞創業的留學人員待遇標準規定,凡是取得博士學黃頁微成本營銷方式不見不散約會新主張小戶型主陣容揭曉多媒體互動學英語位以上的留學人員可享受安家補貼。其標準相當于目前我國兩院院士的補貼,數額為30萬元。同時《細則》規定,取得博士學位以上的留學人員還可享受工資外的津貼補助,每月相當于我國兩院院士的補貼,共5000元。
從事科研工作回歸的博士學位以上人員,其研究課題經東莞市以上含市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高新技術項目的,可獲一次性科研啟動經費15萬元至20萬元人民幣。同時,留學人員申請用于創辦高新技術企業貸款項目的貼息標準,根據該項貸款金額而定,每個項目的貼息額度一般不超過10萬元。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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