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打印考試通知書后,務必核對:
(1)身份證、準考證、考試通知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必須完全一致;
(2)核對考點和考場。
如有疑問,及時與自考辦聯系,以免影響臨場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2、考生憑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準考證、考試通知書參加考試,缺一不可!
部隊考生可持軍官證、士兵證;
國家承認學歷并經過招生部門錄取的各類中專、職高、技校在校生,未到辦證年齡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可暫憑學生證參加考試;
其他情況均需出具有效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一概無效!)。
3、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考場規則》,并在考試中嚴守承諾和規則。對違紀舞弊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并取消申請學位資格,考生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從2007年起,教育部決定,凡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信息,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數據庫,供高校、招生單位和用人單位查詢。
請不要給自己的歷史留下不誠信污點!
4、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手機、小靈通、對講機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膠帶紙等物品進入考場。將手機帶上座位屬違紀,單科成績作廢;夾帶屬作弊,全科作廢;代考等嚴重違紀行為,全科作廢,且停考1-3年,并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不得使用任何涂改修正液、膠帶紙,否則試卷作廢。
5、考生入場時,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違規物品,考生須協助和配合檢查。
6、請勿將貴重物品帶入考點,考場、考點不對暫放物品負保管責任。
7、部分課程系標準化考試,每場考試必須帶2B鉛筆和塑料橡皮備用。
8、除數學類課程外,考試時可使用不帶程序的普通計算器,但不得使用算盤。
9、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10、草稿紙統一由考場提供,不得使用自備草稿紙。
11、正式開考前,須在試卷(或答卷)、答題卡規定的欄目內準確清楚地填寫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凡填寫錯誤或不清,后果自負。故意亂寫、涂改等將按違紀嚴肅處理。
12、考生可于10月16日和23日下午4:00—5:00去看考點,但不得進入考場。
13、查詢本次考試成績:11月26日前后,考生可撥打電話16887788。
14、實踐考核(含畢業論文):考生直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辦理相關手續。
15、本科資格審核、免考:12月1—7日來考辦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影響實踐考核(含畢業論文)和畢業申請。本科段的考生,通過數門課程后必須及時辦理本科資格審核手續。
16、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12月1日起到考辦辦理報名手續。取得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自考相關課程。
17、辦理畢業登記:11月28日前后網上申報,并及時查閱審核意見,經網上審核合格后,考生本人于12月7日前(含畢業交表時間),帶齊身份證、單科合格證書等全部自考有關材料來領取畢業生登記表、自我鑒定并簽字、單位鑒定并蓋章、交表。務必抓緊時間,以免耽誤畢業!
18、2010年(上)自考報名:登錄南京自考信息網(www.njzk.net)或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seea.cn)進行網上報名,以網上公布的報名時間為準(11月28日前后)。委托開考專業須到委托開考單位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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