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人員是國家考試在考場的執法者,是考試實施真實有效的鑒定人。為確保組考質量,監考人員在履行職責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監考工作,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違紀行為,確保考試公正、順利地進行。
二、考前必須參加培訓,認真學習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熟悉監考業務,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必須佩帶規定標志上崗,嚴格遵守考點工作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
四、考前領取、分發試卷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認真核對考試科目及密封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
五、嚴格執行《監考工作操作程序》,認真、仔細、正確地做好各項工作。
六、不得將移動電話、傳呼機等與監考無關的物品帶入考場。監考期間要集中精力,嚴肅認真、忠于職守,不準吸煙、閱讀書刊及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不得解釋題意、抄題、做題和私留試卷。對考生因試卷印刷文字不清之處所提出的詢問應當眾答復。
七、必須及時制止未佩帶規定標志的人員進入考場,制止未經當地自考機構允許的任何人在考場內照相、錄像。
八、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對考生犯規舞弊行為要盡可能防范于未然,一旦發生,應立即沒收其舞弊材料,填寫《浙江省自學考試違規情況登記表》,與舞弊材料一起上報(不放入試卷袋);同時發給考生《違規告知書》(見附表)。如有考生故意吵鬧擾亂考場,應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由考點移送公安部門處理,不要因執行紀律而影響考場的正常秩序。
九、要嚴守紀律,不準暗示、協助或支持考生犯規舞弊。
附表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考生違規告知書
__________考生(準考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午參加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_________課程的考試過程中已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考后十五日內,在浙江教育考試網(http://www.zjzk.cn)上公布本次考試違規考生的擬處理意見。如你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陳述和申辯。
___________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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